第七十四章:秀才遇上兵(昨三)-《控球先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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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实说,我真的很羡慕这小子,他长相帅气,年少多金,风度翩翩,出身名门,现在又成为畅销的音乐天才。除了不适合打篮球之外,他几乎没有任何缺点。”
ESPN专栏作家比尔西蒙斯在开拓者经历了两连败后,又用他绝妙的文笔为周正写了一篇文章。
“从最近联盟官方一系列的推广包装来看,大卫斯特恩很想将他树立成NBA的标识性球星。太平洋那边的中国市场因为姚眀的到来而被重重叩开了,现在上帝又送来了一位更具商业号召力的控球后卫,他无疑是让NBA在中国市场影响力再度扩张的重要力量。”
“他比朴实的姚拥有更多话题度,他擅长与女明星联合制造版面,朋克少女是他的姐姐,好莱坞的贱女孩对他一见钟情,上周他还在拍摄MV的过程中连续击倒了破坏约会的持枪劫匪以及MV女主角的男朋友……就是那个可怜的布莱恩奥斯特格林,我是他的电视剧迷,实际上我还是他老爸的粉丝。当他的脑袋被这小子摁在垃圾桶的时候,我为我的偶像悲伤,甚至有种感同身受的刺痛,家门不幸啊。”
“有点扯远了,但他所有的动作都登上了头条!”
“现在,他的新专辑上市四天已经突破了25万张,他的最新单曲高居Billboard排行榜,广告商们正挥舞着支票向他加速前进……这一切都在表明,他成为了一个全新类型的NBA球员……老子特么根本不用会打篮球也能挣得盆满钵满。”
“我没有针对他的意思,但是阿迪达斯为什么要用‘新生代第一控球后卫’这样的广告推广词呢?NBA官网上甚至还使用了‘贾森基德与斯蒂芬纳什结合体’这样的模板。天呐…他们都疯了吗?”
“我的本意是,我本来是可以不用写这篇文章的,但他们这些词语惹到我了,惹到一个真正的篮球专家了。”
“让我们现实一点,从篮球角度出发吧。我观看了他所有的比赛,他制造出了许多令人激动的精彩镜头。但是…务必要强调的事实是,他是偶像球员。”
“夸张的晃人动作、迅速的突破脚步、诡异的传球以及偶尔灵光一闪的单手劈扣与大号三分。他所擅长的招数全部都是吸引观众眼球的招数,你们懂我意思了吗?他是一个浮于表面的球员。在球场上,他跟娱乐圈那些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偶像没有任何区别。”
“在真正的篮球领域里,他贫穷的一丝不挂。他的防守充满了赌博性的抢断,他的投篮只能寄托于上天的垂怜,他的无球跑动基本上跟放一只鸭子到球场上没有任何区别。喔,对了,还有他的组织能力,我一直都搞不懂为什么在半场阵地进攻中,他非得持球超过十三四秒才能把球传出去,”
“我大概已经明白NBA官方为什么将他的模板定义为‘斯蒂芬纳什与贾森基德’的结合体了。因为他的进攻能力是贾森基德级别的,身体对抗却比斯蒂芬纳什还要差劲。”
“最后,我无比期待中国德比的到来。全美的球迷一定不要错过这次检验联盟第一偶像球员的机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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